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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的减免手续?


2004/4/23   [有效]   浏览:61517

 

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何向海关办理进口设备的减免手续?


 

   经批准有进口减免税额度的企业,在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之前,必须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项目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时,企业按要求填写《减免税项目备案申请表》,交由海关指定的预录入公司将数据录入海关电脑系统,并打印出《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备案申请表》,连同以下资料向海关提出申请:
    (1)《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结转项目不需提供);
    (2)外经贸部门的批准项目设立文件;
    (3)外经贸部门合法的外商(或港澳台侨胞)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企业的合同、章程;
    (6)海关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单证。
    备案后,企业正式进口设备前,逐单向主管海关申领《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征免税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可以延期。延长期限最长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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