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旧机电产品海关如何验放?
(1)一般贸易、租凭贸易、补偿贸易、无偿贸易、捐赠、赠送、我驻外机构或境外施工企业在境外购置需调回自用及货样、广告品进口实行配额、特定、自动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海关分别凭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品”的《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应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验放。 (2)外商投资企业用于生产内销产品或内销、投资和自用进口实行配额、特定、自动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分别凭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及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品”的《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应注“旧机电产品”的字样)验放。 (3)加工贸易项下外商不作价提供设备和为生产内销产品或留作自用进口属实行配额、特定、自动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分别凭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签发的注明为“旧品”的《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应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验放;加工贸易项下为生产返销产品而进口的生产料件及配件属实行配额、特定、自动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免领《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应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验放 (4)由海关监管,暂时进口属于实行配额、特定、自动许可管理的旧机电产品,免领《进口许可证》、《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应标注“旧机电产品”字样)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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