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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安全


2017/3/8   [有效]   浏览:192625

    在征求AEO企业意见以及考虑企业遵守其它国际标准的前提下,海关必须制根据自身情况,要求企业实施安全保障协议以保护办公建筑的安全,对其内外部及周边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要求AEO企业:
    1. 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和风险分析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办公建筑其周边安全进行监控,防止对其设施、装运工具、装卸码头及货物存放区域的非法侵入,以保证其负责的供应链环节的安全。如果不能做到准入控制,应在采取相应的其它手段。办公环境安全应根据风险情况包括以下措施:建筑物必须有防止非法侵入的设施;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所有的内外部的门、窗和围栏应有锁定装置或采取其它进入监控措施;锁定装置及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或安全负责人员统一发放;在设施的内外安装充足的照明系统,包括以下区域:出入口,货物搬运和储存地点,围栏及停车场等;在车辆和人员进出口必须有人值守,进行监控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非法进入。AEO企业应当保证需要进入其限制区域的车辆应在专门地点停放,并能够记录车牌号码,以便海关查询;只有经安全识别或被授权的人员,车辆及货物才能够被允许进入设施;设置必要的外围及周边隔离设施;单据或货物的存储区域应设限进入,应当能够有足够措施阻止非被授权或识别的人员的进入;制定必要的安全制度,如失窃警报或准入控制系统;应当对限制进入区域进行明示,以便轻易辨认。
    2. 根据需要,允许海关查询或使用其保证办公环境安全的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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