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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清风管理成员


2016/12/21   [有效]   浏览:157930

 

 

明月清风管理成员




    一、明月清风工作成员以个人自愿加入为原则。

    二、加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明月清风公约,维护明月清风利益。

    三、工作性质:义务性质,在不影响自身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前提下义务工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工作内容:爱心事务联系协调、活动组织、事务发表与总结及处理其他相关的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专长具体负责工作。

    五、按时完成分配工作,参加工作组会议。

    六、 成员退出应通知管理工作组。

    七、工作成员有严重违反工作制度行为的,予以除名。

 

    工 作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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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瞭月(李先生)  13528412111

  贾老师(郑先生) 13902590813

  简简(郑冰)  1371475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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