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风管理成员
一、明月清风工作成员以个人自愿加入为原则。
二、加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明月清风公约,维护明月清风利益。
三、工作性质:义务性质,在不影响自身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前提下义务工作,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工作内容:爱心事务联系协调、活动组织、事务发表与总结及处理其他相关的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专长具体负责工作。
五、按时完成分配工作,参加工作组会议。
六、 成员退出应通知管理工作组。
七、工作成员有严重违反工作制度行为的,予以除名。
工 作 成 员
---------------------------------------
瞭月(李先生) 13528412111
贾老师(郑先生) 13902590813
简简(郑冰) 137147502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