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海关帐册简述
作者 明月清风网 瞭月 对于加工贸易企业的单证帐册管理,其实很早就有了,在1995年由海关总署出台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企业会计帐簿设置和报送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海关总署、财政部1995年7月18日发布),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工作的改革,加强海关稽查制度,保证国家税收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企业会计帐簿设置和报送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对企业海关帐册的做帐要求,做帐准则,单证保管,违规处罚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 从2002年起,全国各关区的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相继制定了本关区的企业海关帐册管理规定。如深圳海关在2002年3月17日专门发出着深关调(2002)190号文,即《深圳海关关于对企业帐簿、单证设置的管理规定》,黄埔海关于2002年5月发布的《黄埔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帐簿、单证的管理规定》等,这些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加工贸易企业的单证、帐簿、仓库管理的具体内容,对于企业帐册、单证的设置、登记、保管、报送进行了系统、具体的规定,促进了加工贸易企业建立健全帐册资料和内部控制制度,利于企业规范经营和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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